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毕节市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孙友飞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5006975296247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麻园大道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12-31
2018-06-27
(2018)黔05民终1761号
不当得利纠纷
毕节市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刘**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4-09-15
2014-09-15
(2014)黔毕中民终字第904号
不当得利纠纷
毕节市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刘**、杨*不当得利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100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毕市监处罚〔2026〕95号
当事人于2010年1月4日登记注册,2021年至2024年当事人均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未发布市场主体歇业公告信息,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6年3月3日,本局发布《毕节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提示公告》,督促当事人依法履行补报年报、歇业备案、变更登记或申请注销登记等法定义务,其到期仍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经核实,当事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场所未找到当事人,拨打当事人法定代表人孙友飞电话15585779555,接通后对方表示不是孙友飞,也不知道也不知道毕节市博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当事人登记的经营场所和预留联系电话均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和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0.00元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7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2-07-0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毕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