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武威市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姜文注册资本:2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602750904906K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东关街街道新鲜街3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13
2022-08-15
(2022)甘0602民初5111号
租赁合同纠纷
马**、武威市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2-05-11
2022-02-23
(2022)甘0602民初86号
买卖合同纠纷
甘肃鑫鼎越商砼有限责任公司、武威市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03-16
2016-03-16
(2012)凉行初字第14号
行政登记
武威市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威市房地产管理局房屋行政登记一审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凉)市监罚〔2026〕289号
经查:2024年7月16日,当事人经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登记设立了天隆华庭小区外围停车场,该停车场属于路外二类停车场,收费类型为政府指导价。 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当事人在收取入场接受停放服务新能源车车主停车费时,违反武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发改价格[2022]318号)“四、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停车费减半优惠政策:为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有效推进国家“双碳”战略目标实施,根据《甘肃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6]67号),对凡是省内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在各类停车设施均享受停车费减半优惠政策”的规定,没有落实停车费减半的优惠,共计多收新能源车车主停车费4434元。 在调查过程中,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退款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退还多收新能源车车主的上述费用,但在规定时间内,当事人未将多收的4434元停车费退还给车主。
对武威市天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8868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434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13302元,大写壹万叁仟叁佰零贰元整。
8868.00元
凉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