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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上县天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法院公告 2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金龙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4122655181350X6所属地区:安徽省
企业地址:颍上县西三十铺镇仁和村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2
买卖合同纠纷
颍上县天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张**
颍上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8-01
(2025)皖 1226 民初656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颍上县天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张**
裁判文书
颍上县人民法院
2
2025-06-06
买卖合同纠纷
颍上县天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颍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颍市监处罚﹝2026﹞318号
2024年11月11日,当事人与北刘公司签订委托加工协议,为北刘公司加工粉丝相关成品。2026年3月14日,当事人为北刘公司加工盒装粉条119盒。2026年3月16日,根据食品安全工作部署,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北刘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其库存待销的委托当事人生产的上述119盒装“皖北刘”牌红薯粉条,包装标注“净含量2千克/盒,执行标准GB/T23587,生产许可证编号SC12334122630421,保质期:18个月,未标注生产日期。现场北刘食公司提供了进货票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次粉丝是3月14日夜间生产包装好的,因颍上县八里河北刘食品有限公司催要得急,未来得及打印上包装日期。本案查明当事人违法生产经营的盒装粉丝每盒单价12元,货值金额1428元。
1;罚款肆仟元; 2;没收无生产日期的盒装粉条119盒。
4000.00元
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1
2
颍市监处罚〔2025〕302号
当事人于2023年2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淀粉及淀粉制品加工。2025年3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其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在其西北库房中有粉丝约2吨,色呈淡黄色,生产厂房内当事人提供有标称:原产国印度代理商为天津信达恒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柠檬黄87”(空瓶),规格:500克/瓶,生产日期:2022年5月18,保质期五年,现场一个空瓶;在其仓库内发现有标称:丹阳市皇塘镇卓华食品机械制造厂生产的“千一牌”复配消泡剂,规格2千克/袋,保底期:12个月。据当事人供述,上述“柠檬黄87”和“千一牌”复配消泡剂于2023年10月份从一个推销员处领取,于2023年11月将“柠檬黄87”添加到粉丝生产时使用,试用“柠檬黄87”1盒、“千一牌”复配消泡剂未进行使用,根据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表A.1规定柠檬黄可添加范围不包括粉丝品类。该批粉丝共计生产了1000斤,生产成本2.35元/斤,销售价格2.5元/斤。因改公司未建立原材料的采购记录和生产、销售台账,除上述试用的该批次粉丝外,无法确定其他粉丝使用情况,故可认定的货值金额2500元,违法所得150元。至本案调查终结,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行为已改正。
1;罚款壹万元;2;没收违法所得壹佰伍拾元。
10000.00元
颍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