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建宁 | 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32006895584252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罕艾日克乡巴勒玛斯村99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8-11
(2025)新32民终980号
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华*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
2025-06-11
(2025)新3221民初6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权和益实业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3
2025-06-11
(2025)新3221民初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通全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4
2025-06-09
(2025)新3221民初6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权和益实业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5
2025-06-09
(2025)新3221民初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通全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6
2025-04-17
(2025)新3221民初394号
买卖合同纠纷
四川省绿尚桦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万果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7
2025-04-17
(2025)新3221民初7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锦铎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和田县人民法院
8
2025-04-15
(2025)新3221民初396号
不当得利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华*
和田县人民法院
9
2025-04-14
(2025)新3221民初3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李**
和田县人民法院
10
2025-03-31
(2025)新3221民初39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李**
和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1
(2025)新3221民初6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权和益实业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和田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5
(2025)新3221民初3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一通全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和田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13
2025-05-14
(2025)新3221民初7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杭州某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05883.46元
民事案件
2
2022-08-16
2022-07-25
(2022)新2901刑初431号
侵占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侵占罪刑事一审刑事裁定书
刑事案件
3
2020-12-31
2020-07-21
(2020)鲁0191民初2183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山东修治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0000.00元
民事案件
4
2017-10-25
2017-01-03
(2016)最高法民申3245号
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17-10-25
2017-01-03
(2016)最高法民申3245号
合同纠纷
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17-10-09
2016-09-20
(2016)新民申1781号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和田昆仑农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与新疆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17-06-14
2017-02-13
(2017)最高法民申425号
联营合同纠纷
和田果之初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与和田古力巴格果品有限公司联营合同纠纷申诉、申请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和税稽罚(2026)50号
(一)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问题 1.以张拴民(411122***2512)名义开具发票问题 检查人员对你公司2023年8-11月以张拴民名义开具的7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代码065002300111,发票号码06894310-06894348,06894350,06894368-06894385,06894480-06894481,38205196-38205205,货物名称*水果*哈密瓜,*水果*西梅,*水果*葡萄;发票代码:236520000000,发票号码:00319471,00537795,00853595,货物名称:*水果*鲜葡萄,*水果*西梅,*水果*恐龙蛋,金额合计为9010865.8元)进行检查。 发票流方面:在检查中发现你公司开具的以张拴民名义开具的73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你公司财务负责人唐恒称,2023年根据公司采购人员提供的采购合同、身份证等信息资料开具的发票。经联系张拴民,其表示未发生实际业务。 货物流方面:根据你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及你公司财务负责人唐恒陈述,运输由销售方负责,你公司无法提供货物运输相关证明材料。经检查人员联系张拴民核实,其表示未发生相关业务,无货物运输相关证明资料,可证明你公司与张拴民之间不存在真实货物交易。 资金流方面,经核实,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12月20日期间,果之初通过对公账户(尾号2458)向张拴民个人账户(尾号2574、5186)转账共计7715776.36元。通过调取相关人员的银行流水发现,张拴民在每次收到款项后,在短时间内将货款转出,于2023年8月23日至12月19日期间,通过个人账户(尾号2574、5186)转账方式向汪敏转账7715776.36元,资金回流比例100%。 当事人张拴民承认全部资金回流情况,综合发票流、货物流及资金流等情况,检查组认为你公司与张拴民之间不存在真实货物交易,并且100%的资金回流能够表明你公司具有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的行为。 2.以汪敏(430726***1320)名义开具发票问题 检查人员对你公司2023年5月、8月、11月以汪敏名义开具的24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发票代码065002300111,发票号码06859587-06859588,货物名称:*水果*西梅;发票代码:065002200111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
750304.62元
国家税务总局和田地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7-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