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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宸希阁大药房(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文丽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MA618EF9XM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大道5号6幢附25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6〕195号
经查,当事人重庆宸希阁大药房是一家从事经营药品、医疗器械等的个人独资药房,自2020年5月13日开始经营至今,已办理《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00107MA618EF9XM,备案日期为2023年2月9日,主要负责人是文丽,登记地址为重庆市九龙坡区彩云大道5号6幢附25号。 现已经查明,当事人重庆宸希阁大药房于2025年3月2日通过药帮忙App在云南美天药业有限公司下单缬沙坦氨氯地平片(I)3盒,单价148.2元,金额444.6元,批号XA116,生产日期2024-01,效期2026-12,批准文号:国药准字J20150135。当事人销售上述倍博特缬沙坦氨氯地平片的价格是188元/,共3盒,销售额共计564元。故本局认定违法所得为564-444.6=119.4元,共计119.4元。以上违法事实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在本局对当事人的上述违法行为开展调查时,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并表示今后一定加强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确保经营的药品符合安全要求,做到守法经营。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壹拾玖元肆角(¥119.40)。
0.00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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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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