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国祥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20282MA1MHLQ63E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远东大道390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3-24
(2021)苏05民终327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冯**,黄**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
2021-02-08
(2021)苏0412民初243号
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唐*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3
2020-10-20
(2019)苏0583民初186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冯**,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4
2020-10-16
(2020)苏0282民初8702号
追偿权纠纷
张**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姜*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5
2020-09-24
(2020)苏04民终33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陈*,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0-07-24
(2019)苏0583民初186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冯**,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7
2020-05-22
(2020)苏0583行初46号
社会保障行政确认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人民法院
8
2020-05-07
(2019)苏0404民初2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穆**
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9
2020-04-16
(2020)苏0583行初46号
社会保障行政确认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山市人民法院
10
2020-02-18
(2019)苏0583民初1869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冯**,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昆山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2-16
2019-08-12
(2019)苏0404民初2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穆**与陈*、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11-30
2020-11-09
(2020)苏05行终444号
行政复议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3
2020-11-30
2020-05-21
(2019)苏0404民初2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87穆如珍与陈*、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726.14元
民事案件
4
2020-10-27
2020-10-14
(2020)苏04民终334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穆**、陈*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0-06-30
2020-06-18
(2020)苏0582民初5371号
劳动争议
5371张**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2-24
2020-01-06
(2019)苏04行终273号
社会保障行政复议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7
2019-08-31
2019-08-27
(2019)苏0411行初100号
社会保障行政复议
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与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复议一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8
2019-07-18
2019-07-12
(2019)苏0582民初725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贾**与王**、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616.88元
民事案件
9
2018-11-26
2018-11-12
(2018)苏0582民初11803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11803孙**与江苏宜美家政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监处罚〔2026〕DX00269号
这一行为构成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所指之行为。
吊销许可证件
-元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3-06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