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袁伟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10114MAC7BBEK8W所属地区:北京市
企业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路松街75号院1号楼4层401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21
(2025)京0107民初633号
侵害作品放映权纠纷
济南一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昌﹞文执罚﹝2026﹞第000022号
2026年05月04日,我单位接到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电话举报,举报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接待未成年。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以普通程序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公司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证照齐全。经查证,2026年05月03日22时47分至04日02时11分,该公司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获取违法所得1110元。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置经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或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或未尽到提醒未成年人及核验证件义务的行为。
2026年05月04日,我单位接到市民热线服务中心电话举报,举报称该公司接待未成年。该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单位以普通程序对该公司立案调查。经查证,该公司从事歌舞娱乐场所经营活动,证照齐全。经查证,2026年05月03日22时47分至04日02时11分,该公司存在违规接待未成年人的违法事实,获取违法所得1110元。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构成了设置经营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场所或违法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以上场所或未尽到提醒未成年人及核验证件义务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并参照《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北京麦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仟壹佰壹拾元;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
5000.00元
北京市昌平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