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卫辉市汲水镇翟阳路传继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田静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81MAD60KP26H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翟阳路龙安城小区B座商铺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卫市监处罚〔2026〕162号
2027年7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到你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操作间货架上发现“大厨四宝”浓出于缩鲜香粉调味料一袋,净含量500g,已开封使用,剩余约200g。生产日期2024年5月30日,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食用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清单,依法将上述过期的食品原料予以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大厨四宝”浓缩鲜香粉调味料一袋,剩余约200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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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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