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辉市汲水镇翟阳路传继火锅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田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0781MAD60KP26H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汲水镇翟阳路龙安城小区B座商铺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卫市监处罚〔2026〕162号
2027年7月22日,我单位执法人员到你餐饮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在操作间货架上发现“大厨四宝”浓出于缩鲜香粉调味料一袋,净含量500g,已开封使用,剩余约200g。生产日期2024年5月30日,保质期24个月,已超过食用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下达强制措施决定书及清单,依法将上述过期的食品原料予以扣押。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大厨四宝”浓缩鲜香粉调味料一袋,剩余约200g;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0元;
3.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卫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