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和万程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982MA7XLR4B36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照多址)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忻)应急罚﹝2026﹞危化-9-1号
该企业节假日二级动火作业未升级管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22)“5.1.1”的规定。
2026年7月26日(星期日),忻州市应急局在山西省危化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对原平华新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开展线上巡查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二级动火作业未升级管理。
35000.00元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08-12
2
(原)应急罚﹝2024﹞执-17号
未组织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原)应急现记[2024]执-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原)应急责改[2024]执-1号、《询问笔录》。
违法事实及证据:未组织本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原)应急现记[2024]执-1号、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原)应急责改[2024]执-1号、《询问笔录》。以上事实违反了《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西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93号)第二十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主要负责人郭耀斌警告,并处人民币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0.00元
原平市应急管理局(原平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2024-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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