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县杨岭综合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岭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1MA0PYETT5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五原县隆镇鸿元广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五市监隆三所处罚〔2026〕021号
调查查明,当事人是销售商品的第一责任人,检查时在其店内的蔬菜销售区域处发现白菜、黄瓜、萝卜等18种蔬菜未明码标价,并且店内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处未发现上述商品的价格公示牌。当事人在被询问时供述蔬菜销售时,消费者只有在结账的时候通过当事人口头告诉价格才能知道蔬菜价格。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法律规定。因当事人未明码标价销售商品未建立财务账,故其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有现场检查笔录、营业执照复印件、《责令改正通知书》、以及对当事人的询问笔录等证据材料证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5
2
五市监隆三所处字〔2024〕052号
杨岭销售食品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义务
罚款0.2万元
2000.00元
五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