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祥茂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万里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1227MACELJEX7G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陇南市徽县城关镇西滨河路阳光花园一期1号楼403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徽)市监罚〔2026〕18号
2026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甘肃祥茂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玉云依法进行了询问调查。经查,甘肃祥茂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从成都快一点科技有限公司购买了快跑者软件,他们自己取名为邻趣极速美食外卖,属于自主运营的邻趣极速美食外卖网络服务第三方平台,主要负责徽县区域内外卖配送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的义务。截至案发时,该平台在徽县区域内共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7家,平台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抽取佣金。经执法人员核查,其中徽县杨师傅鸭爪爪火锅店、徽县蜀客道餐饮店2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入驻平台及后续经营期间,该平台未依法履行食品经营许可证审查义务,审核不严,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邻趣极速美食平台商家入驻合同食品安全协议及入驻时间的截图,徽县杨师傅鸭爪爪火锅店入驻时间是2024年8月26日;徽县蜀客道餐饮店入驻时间是2025年6月23日。当事人对以上2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入平台时都进行了入网审查,主要审查了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有实体门店,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签订了《食品安全协议》等,没有仔细核对主体业态中的许可范围。本局执法人员调取了上述2家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平台开展网络经营活动的订单数和订单金额,徽县杨师傅鸭爪爪火锅店记录入驻时间是2024年8月26日,平台按18%抽取佣金。但是2024年度的数据因平台后台数据丢失,2025前的订单数据、交易信息、抽佣数据无法追溯,该时段违法所得无法查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累计收取费用是3918.56元,2026年1月1日至6月11日累计收取费用是1553.86元,其中包含配送费。后台有效订单共212单,可查实时段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11日,平台合计收取费用5472.42元(含用户配送费800.25元),扣减配送费后,可查实抽佣收益为4672.17元。徽县蜀客道餐饮店的入驻时间是2025年6月23日,后台有效订单共61单,从2025年6月23日至2026年6月11日平台合计收取费用730.65元(含配送费290.16元)。扣减配送费后,可查实抽佣收益为440.49元。
经过核算抽佣总金额是5112.66元,本案可查实平台抽佣总金额5112.66元,用户配送费合计1090.41元,可查实违法所得为4022.25元。配送费系代收付给骑手的费用,不属于平台实际所得。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货值金额计算的意见》相关规定,结合当事人实际销售台账、结账单据,认定本案违法经营货值金额为5112.66元,减去用户配送费合计1090.41元,实际经营货值金额为4022.25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四条:“经充分调查,违法所得数额仍然无法查清的,可以不再单独计算违法所得,但应当在确定罚款数额时作为考量因素。当事人全部违法所得无法准确计算,但是其中部分违法所得能够确定的,可以将该部分款项认定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的部分,按照前款规定处理。有前两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的规定。经充分调查,结合当事人提交的销售台账,违法所得数额无法全部查清,部分违法所得能够确定。2026年7月18日经局领导审批同意认定本案违法所得为4022.25元。
当事人在收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已第一时间下架了2家涉案市场主体的菜单上的凉菜菜品。本局执法人员对以上2家涉案市场主体进行现场检查,经营范围已全部整改完毕。
对甘肃祥茂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
1.罚款:金额55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22.25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9522.25元,大写玖仟伍佰贰拾贰元贰角伍分整。
5500.00元
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