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木子美发沙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春霞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52531MA0PJ2YJ0G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锡林郭勒盟多伦县诺尔镇诺尔西苑小区B段底商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多市监处罚〔2026〕63号
经查,“多伦县木子美发沙龙”的负责人陈述确认,该“多伦县木子美发沙龙”的经营单位于2015年09月09日开始营业,执法人员在依职权进行市场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的乐草元植物精粹韧发养根免洗喷雾,30元/盒,共4盒,限用日期至2025年05月23日,乐草元植物精粹养护洗发水,130元/盒,共2盒,限用日期至2025年11月18日,嘉瀛染发膏,10元/支,共3支,限用日期至2025年12月28日,截止到检查当日2026年7月8日,均已超过使用期限,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的违法行为,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销售台账,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所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共计案值210元。截止调查结束,没有消费者投诉或者其他明显的危害后果。
综上,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详见(多市监械字〔2026〕2号)。
2、罚款人民币4000元整。
4000.00元
多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多伦县知识产权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