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县腾达干调四达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刘永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521MA1A4R521R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集贤县四达市场4号大厅2、4、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集市监处罚〔2026〕118号
经查,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摆放的“猪骨高汤调味料”已超过保质期(生产日期:2025年5月2日,保质期:12个月,保质期至2026年5月2日;净含量:800g)共11瓶,销售价格7元/瓶,货值金额77元。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提供上级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票据、检测报告,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凭证。因当事人无法提供销售记录或台账,无法确定上述食品过期后是否有销售行为,故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另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10日因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被本局依法查处并于2025年10月21日做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经整改告诫后再次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
1.对当事人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
2026-09-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