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里国臣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虹羽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22601MAD7G2E33F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红洲路18号好运来大楼1楼1号门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凯市监处罚﹝2026﹞114号
经查明,当事人持有效证照正常营业,经对当事人携程和美团平台查询“舒眠大床房”房型价格交易记录,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舒眠大床房”房型在携程平台上共交易236间,共计17735.33元,均价为75.15元/间,美团平台上共交易487间,共计35099.8元,均价为72.07元/间。2026年3月13日,“舒眠大床房”房型在携程平台上共交易1间,价格为124.7元。2026年3月13日,“舒眠大床房”房型在美团平台上共交易16间,共计2026.81元,均价为126.68元/间。合计涨幅73.18%。基于当事人未能提供合理成本支出,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受到同类型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现场检查。 2.全国12315平台举报单一份,证明当事人被投诉举报,我局根据线索履职核查的事实。 3.《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询问通知书》一份、送达回证一份、《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主动陈述、说明其在携程和美团平台哄抬住宿客户价格的事实。 4.《凯里国臣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舒眠大床房”房型2月11日至3月12日交易明细表》,证明当事人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12日期间,“舒眠大床房”房型在携程平台上共交易236间,共计17735.33元,均价为75.15元/间,美团平台上共交易487间,共计35099.8元,均价为72.07元/间的事实。 5.凯里国臣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其主体资格。 6.《凯里国臣阳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舒眠大床房”房型3月13日交易明细表》,证明当事人2026年3月13日,“舒眠大床房”房型在携程平台上共交易1间,价格为124.7元。2026年3月13日,“舒眠大床房”房型在美团平台上共交易16间,共计2026.81元,均价为126.68元/间,涨幅超60%的事实。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证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
当事人提供酒店住宿服务时大幅度提高价格的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三项“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伍佰圆整(¥500元),上缴国库。
500.00元
黔东南州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凯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