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消安消防设备服务中心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龙 | 注册资本:3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532MA6KK0224J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河口县滨河大道51号-6(驿路港湾酒店旁边)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河处罚〔2026〕14号
当事人于2025年11月6日从云南卓而信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了有衬里消防水带10条,进货价是64.5元/条,进货总金额645元。上述有衬里消防水带售价为110元/条,货值总金额为1100元。上述10条有衬里消防水带均未销售(包含被抽检2条)。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中控防火材料检验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20日对河口消安消防设备服务中心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场随机抽取了在销售的有衬里消防水带4根(含备样2根),详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编号:ZK-115)。2026年1月30日,经云南中控防火材料检验有限公司检验,上述有衬里消防水带判定为不合格,详见检验报告(编号:BG-JDX202510115)。我局于2026年3月2日送达检验报告给当事人,当事人依法在期限内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根据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提出的异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6年3月16日作出维持原结论的处理意见(详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异议处理通知书NO.2026029号)。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罚如下:1.没收不合格有衬里消防水带8条;2.罚款1100元。
1100.00元
河口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