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南湘汉扬名眼镜中心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腊春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722MA4RHA5F38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南郊社区滨湖路117-12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市监处罚﹝2026﹞151号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
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汉市监处罚﹝2026﹞151号
当事人使用超过有效期的电脑验光仪,对顾客进行验光后销售眼镜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不得经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无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的规定,构成了使用超过有效期的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参照《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二章第一节第六违法行为减轻处罚的裁量幅度,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有效期的电脑验光仪1台;2、处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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