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同德医院(普通合伙)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沈清洪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5036753910705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安阳市殷都区胜利路93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2-06-15
(2022)豫05民终2926号
劳动争议
张**
安阳同德医院(普通合伙)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7-12-31
2016-09-01
(2016)豫0503执267号之五
劳动争议
申请人韩**被执行人安阳同济男性泌尿专科医院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17578.20元
执行案件
2
2017-12-31
2016-09-01
(2016)豫0503执267号之六
劳动争议
申请人韩**被执行人安阳同济男性泌尿专科医院劳动争议人事争议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17578.20元
执行案件
3
2016-09-01
2016-09-01
(2016)豫0503执267号
劳动争议
韩**与安阳同济男性泌尿专科医院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16-03-22
2016-03-22
(2016)豫0503执267号
劳动争议
韩**与安阳同济男性泌尿专科医院劳动争议纠纷冻结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15-12-21
2015-12-21
(2015)安中民三终字第2406号
劳动争议
安阳同济男性泌尿专科医院与韩**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殷卫医罚﹝2026﹞7号
你单位自2025 年12 月7 日至2025 年12 月21 日在诊疗活动中存在未按规定填写病历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
1、警告;2、罚款 10000 元整的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10000.00元
安阳市殷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08-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