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柳江区成团康妃日化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邰康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221MA5L4G2A5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成团镇成团政府门面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柳江市监处罚〔2026〕276号
经查,我局执法人员2026年3月17日到当事人经营场所检查时,当事人经营场所收银台右侧的横排货架上摆放有奥施曼?光彩臻白靓颜经典套装2件套3盒,标价128元/盒、九天美TM胶原蛋白美容组合(2件套)2盒,标价145元/盒、柔迪祛斑王4盒,标价48元/盒、碧可丹?瓷白红润臻颜二件套3盒,标价158元/盒、丹雪尼兰?水嫩美颜靓肤二合一套装5盒,标价128元/盒。当事人在购进上述5款产品时,未查验上述化妆品查验供货者的市场主体登记证明、化妆品注册或者备案情况、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材料,未能如实记录化妆品名称、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使用期限、净含量、购进数量、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购进日期等。案发后,当事人向我局提供了上述5款产品供货商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购货票据等材料。经供货商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协助调查,供货商否认向当事人销售上述5款产品,亦未开具过涉案进货票据。当事人2026年1月27日销售了碧可丹?瓷白红润臻颜二件套1盒,销售价格158元,销售额158元;2026年3月13日销售了奥施曼?光彩臻白靓颜经典套装2件套1盒,销售价格120元/盒,销售额120元,销售额合计278元,剩余的17盒上述5款产品被我局扣押。当事人被我局扣押的5款涉案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980,当事人销售5款产品的销售额为278元,因此本案的货值金额为2258元。
根据上述5款产品商品外包装标注的化妆品批准证书及文号等标签内容和说明书内容,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类似方法,施用于批发、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和第十六条第一款“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的规定,上述5款产品认定为特殊化妆品。
另查明,办案人员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化妆品数据查询页面(网址https://www.nmpa.gov.cn/datasearch/home-index.html#category=hzp)查询,未能查询到上述5款特殊化妆品在标签上标注的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生产许可信息。
当事人经营未经注册特殊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10年内不予办理其提出的化妆品备案或者受理其提出的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终身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生产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的特殊化妆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78元;2.没收奥施曼?光彩臻白靓颜经典套装2件套(光彩臻白靓颜日霜、光彩臻白靓颜晚霜)3盒、九天美TM胶原蛋白美容组合2合1(胶原蛋白日霜、胶原蛋白晚霜)2盒、柔迪祛斑王4盒、碧可丹?瓷白红润臻颜二件套3盒、丹雪尼兰?水嫩美颜靓肤二合一套装(疗肤皙白保湿日霜、疗肤美白修护晚霜)5盒;3.罚款3000元。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二)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产品销售记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500元。
综上,我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奥施曼?光彩臻白靓颜经典套装2件套(光彩臻白靓颜日霜、光彩臻白靓颜晚霜)3盒、九天美TM胶原蛋白美容组合2合1(胶原蛋白日霜、胶原蛋白晚霜)2盒、柔迪祛斑王4盒、碧可丹?瓷白红润臻颜二件套3盒、丹雪尼兰?水嫩美颜靓肤二合一套装(疗肤皙白保湿日霜、疗肤美白修护晚霜)5盒;3.没收违法所得278元;4.罚款35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778元。
3500.00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5
2
柳江市监处罚〔2023〕233号
经查实,2023年09月14日执法人员到该店检查时发现的产品“秀自己舒柔亲水化妆棉”(生产批号:41801071 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9,规格80张/盒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108)共20盒,售价15元/盒,均已超过限期使用日期摆在货架处经营销售;“秀自己水刺无纺布化妆棉”(生产批号:41801081 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8,规格80张/盒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108)该批次产品共购进5盒,售价8元/盒,其中3盒在限期使用日期前已销售,剩余2盒中1盒为执法人员在检查VIP室时发现已开封的“秀自己水刺无纺布化妆棉”(生产批号:41801081 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8,80张/盒)其在超过限期使用日期后未使用,另1盒当事人从货架上拿取在自己车上使用且已使用完毕。经计算被我局扣押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秀自己舒柔亲水化妆棉”(生产批号:41801071 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9,80张/盒)共20盒,货值金额300元,未销售未获利;“秀自己水刺无纺布化妆棉”(生产批号:41801081 限期使用日期20230828,80张/盒)1盒,货值金额共8
1、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第五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和专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原料、包装材料、工具、设备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由备案部门取消备案或者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化妆品许可证件,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10年内禁止其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化妆品经营者擅自配制化妆品,或者经营变质、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建议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处罚款300.00元。
2、对当事人从事经营活动期间经营使用化妆品未依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并执行
300.00元
柳州市柳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