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北艳芬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黎杰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2801MADHC6PC5D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盛家坝镇安乐屯村安乐屯二组8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恩施市监处罚〔2026〕499号
现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1月11日从武汉市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购入涉案叉车(产品名称:内燃平衡重式叉车,型号:CPC,车架号:020358X9528,产品编号:020358X9528,额定起重量:3500kg,自重:4760kg,制造许可证号:TS2510318-2025,制造日期:2024-10-23,制造单位:衡阳合力工业车辆有限公司),购买后将涉案叉车用于厂区内加工木材成品的转运和装卸,一直在操作使用中。 另查明,当事人向本局提交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产品合格证和制造单位《特种设备制作许可证》,证明涉案叉车系合格产品。但当事人自涉案叉车投入使用后未进行首次检验及后续定期检验,涉案叉车系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涉案叉车,对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决定作出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之间没有关联性,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本局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涉案叉车,决定作出罚款3000.00元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