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火之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强 | 注册资本:2.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26MA5YY2N12C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路13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荣昌市监处罚〔2026〕260号
经查,当事人2025年8月22日依法登记成立,在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路139号从事食品的加工与销售。
当事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上登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226MA5YY2N12C;名称:重庆火之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强;住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路139号;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等信息。当事人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其食品经营许可证上登记有经营者名称:重庆火之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2500226MA5YY2N12C;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曾强;经营项目: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场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路139号;许可证编号:JY25001530059911等信息。
当事人主动联系美团业务员购买了已经上传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马路边边老盒饭”店铺账号,并从2025年1月开始在美团外卖平台经营该店铺,2026年5月1日下架该店铺。执法人员查看“马路边边老盒饭”对应的商家信息,这家店铺上传的营业执照上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53MACU7D4W7G;经营者名称:荣昌区雀喜棋牌娱乐店;法定代表人/经营者:蓝洋;经营场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支路45号;注册/成立日期:2023-08-2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棋牌室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等信息。在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有经营者名称:荣昌区雀喜棋牌娱乐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00153MACU7D4W7G;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蓝洋;经营场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支路45号;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小餐饮,网络经营);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证编号:JY28900123121266;日常监督管理机构: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常监督管理人员:黄字嗯 梁嘉斌;发证机关: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人:曾海毅;2024年07月13日;有效期至2029年07月12日等信息,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上盖有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章。
当事人经营的马路边边老盒饭外卖店铺,平台显示经营地址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支路45号,实际取餐地址为当事人经营场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仁和二支路139号。该店上传的营业执照与当事人实际持有的营业执照不一致。该店上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无法查询到有关数据,且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黄字嗯、梁嘉斌、曾毅力三人,该食品经营许可证系伪造的证件。
当事人在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为增加收入,使用上传有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他人营业执照的“马路边边老盒饭”店铺账号开展经营活动;其线下实际经营活动全程依托自身合法证照开展,食品采购、加工制作、出餐配送均在自己合法经营场所内完成,未因使用伪造证照行为直接获利、未获取不正当利益,故本案无违法所得。
截至案件调查终结,我局未收关于当事人经营马路边边老盒饭店铺造成人体健康或人身、财产损害的报告,也未收到相关的投诉举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系统,未发现当事人三年内有该领域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12000.00元
重庆市荣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