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佳娜妮科技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第二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买来木尼沙·衣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3MA784EBQX9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104号新时代贸易广场1层32号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沙市监处罚〔2026〕204号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3年11月23日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104号新时代贸易广场2层20号商铺从事日用百货等经营活动。当事人实际经营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炉院街104号新时代贸易广场1层32号,当事人变更经营地址未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当事人的微信视频号“小艾2077”、“Janan博乐Mawlida”发布的“玻璃水晶杯”视频中宣传玻璃水晶杯是进口捷克、俄罗斯、葡萄牙,当事人可以提供捷克、白俄罗斯进口海关报关单,不能提供俄罗斯、葡萄牙进口海关报关单,与实际不符,当事人发布虚假广告内容,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微信视频号“小艾2077”、“Janan博乐Mawlida”于2026年6月发布“玻璃水晶杯”视频中宣传进口捷克、俄罗斯、葡萄牙,当事人自制视频,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微信视频号“小艾2077”未开通商品卖货功能,微信视频号“Janan博乐Mawlida”开通商品卖货功能,发布视频后没有销售玻璃水晶杯,可以提供微信视频号截图。当事人对以上事实认定属实。
一、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沙依巴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