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文举 | 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50425597339292C | 所属地区:内蒙古 |
|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应昌路宝石餐饮一条街C2-03号厅二楼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4-08
(2025)内0425民初127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韩**
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赤峰同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2
2022-07-13
(2022)内0425民初50号
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徐**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3
2022-03-23
(2022)内0425民初50号
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徐**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4
2021-09-12
(2018)内0425民初3626号
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5
2020-10-23
(2019)内0425民初39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6
2020-07-15
(2019)内0425民初84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7
2020-07-01
(2020)辽1322民初106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建平恒通制糖有限公司
建平县人民法院
8
2020-05-29
(2019)内0425民初853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9
2020-04-08
(2020)辽1322民初1069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建平恒通制糖有限公司
建平县人民法院
10
2019-11-14
(2019)内0425民初39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克什克腾旗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12-27
2025-11-27
(2025)内0425执117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宏达建筑材料厂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59776.50元
执行案件
2
2025-12-27
2025-09-06
(2025)内0425执保412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宏达建筑材料厂;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其他
58991.50元
执行案件
3
2025-12-27
2025-09-15
(2025)内0425民初1271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与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9880.00元
民事案件
4
2024-09-28
2023-05-26
(2023)内04民申206号
合同纠纷
赤峰某置业有限公司、赤峰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等民事申请再审审查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2-04-28
2021-08-26
(2019)内0425民初849号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12-28
2020-10-23
(2019)内0425民初3926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克什克腾旗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07-02
2020-04-27
(2020)内0425民初1077号
排除妨害纠纷
赤峰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09-11
2018-12-19
(2018)内0425民初1589号
合同纠纷
赤峰亿辰置业有限公司与陈**、张**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9-04-23
2019-01-16
(2018)内0425民初4491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陈**、陈**与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200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2-02
2018-09-20
(2017)内04民初12号
执行异议之诉
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与胡**、赤峰永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赤税稽罚﹝2026﹞41号
《税务处理决定书》认定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帐簿或者保管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的”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1〕9号)第10条第(三)项“多次违反且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未改正的,或者丢失、损坏、转移、隐匿账簿、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拟对你单位丢失帐簿、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罚款2000.00元。2.你企业账簿资料混乱,成本费用凭证严重残缺不全,检查所属期涉嫌取得虚开的发票列支成本,各建筑项目收入与成本无法对应,依据内税发【2016】13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应税所得率的公告》赤峰地区建筑业8%的规定核定征收你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经计算,你公司应补企业所得税736,860.55元,其中2017年营业收入总额13,924,708.39元,已交企业所得税0元,应补企业所得税278,494.17元;2018年营业收入总额14,118,554.83元,已交企业所得税6,752.23元,应补企业所得税275,618.87元;2019年营业收入总额29,259,714.48元,已交企业所得税23,117.12元,应补企业所得税160,960.60元;2020年营业收入总额9,077,935.85元,已交企业所得税0元,应补企业所得税21,787.04元。
综上,决定对你公司违法行为总计罚款12893.52元。
12893.52元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9-03
2
克人社监罚字[2026]第02号
2025年09月22日,我局接到克什克腾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呈送的《关于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追缴社会保险费的请示》,经克旗人社局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立案调查,你单位自2021年01月至2022年01月,累计欠缴12名职工社会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130040.57元人民币。2026年01月28日克旗人社局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向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克人社监令字[2026]第12号),责令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在2026年02月02日之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逾期仍未改正。克旗人社局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维权服务中心于2026年02月06日对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克人社监先告字[2026]第08号),你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给予赤峰信泰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罚款130040.57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
130040.57元
克什克腾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