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顺溪生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琴 | 注册资本:7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300753405352D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十堰市竹溪县工业园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溪市监处罚〔2026〕243号
经查,举报人举报的顺溪土豆干是当事人于2026年4月2日生产的,共生产了20袋,于2026年4月20日销售给当事人十堰门店19袋,售价25元/袋,2026年5月19日代湖北汉江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货1袋,售价17元,外包装标示的营养成分表是当事人员工计算后打印粘贴在外包装上的,营养成份表的内容为:能量:1350千焦每100克,营养素参考值17%,蛋白质:20.2克每100克,营养素参考值31%,脂肪:4.3 克,营养素参考值:6%,碳水化合物:7.2克,营养素参考值:3%,钠:18毫克(g),营养素参考值:2%,共打印了20张。该生产批次的土豆干于2026年6月3日召回17袋存放在仓库。
2026年6月4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的土豆干是当事人于2026年5月2日生产的,共生产了20袋,于2026年5月4日出库至当事人展示门店20袋,售价25元/袋,外包装标示的营业成分表是当事人员工重新使用微信小程序营养成分计算器计算后当事人打印粘贴在外包装上的,营养成份表内容为:能量:1626千焦每100克,参考值19%,蛋白质:20.2克每100克,脂肪:4.3克,参考值:7%,一饱和脂肪:0.3克每100克,参考值:2%,碳水化合物:66.1克,参考值:22%,一糖:3.5克,参考值:/,钠:9毫克(g),参考值:0%,共打印了20张。该生产批次的土豆干于2026年6月4日召回18袋存放在仓库。
当事人在本局现场检查后,于2026年6月18日将其生产的土豆干送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测2026年6月30日签发检测报告显示,土豆干的营养成分表为:能量:1505千焦每100克,NRV18%;蛋白质:7.1克每100克,NRV12%;脂肪:0克,NRV0%;一饱和脂肪:0克每100克,NRV0%;碳水化合物:81.4克,NRV27%;一糖:4.7克,参考值:/;钠:43毫克(g),NRV2%。
当事人召回的35袋顺溪土豆干已重新粘贴检测后的营养成分表再次销售。
当事人2026年4月2日与2026年5月2日生产批次的土豆干与送检的土豆干是相同原料、相同的生产工艺生产的,其标签标注的营养成分表数值与实际不符。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认定当事人生产的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992元,违法所得共计117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的规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违法所得117元;2.罚款5000元。
5000.00元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