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一品精琢装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豪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00MA37N20F25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218号35栋1-3层35-0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6-14
(2023)赣0902民初320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彭**
李**,宜春一品精琢装饰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2
2021-10-21
(2021)赣0902民初765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楚润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
李**,宜春一品精琢装饰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10-15
2023-06-14
(2023)赣0902民初3203号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彭*与宜春某有限公司、李**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市市监处罚〔2026〕192号
经核查,拟吊销企业名单中江西省傲辉实业有限公司等135户企业涉嫌存在连续2年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找到且失去联系的事实。
建议,对当事人自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行为做如下行政处罚:
吊销宜春市佳福门业有限公司等140户企业营业执照。
0.00元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3
2
袁林罚决字﹝2025﹞第031号
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于2021年3月至7月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在彬江镇江霞村大鹏山组“烈马山”山场进行土方平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涉案事项结论告知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1523公顷,前地类为混交林,森林类别为公益林
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元
83765.00元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林业局
2025-07-22
3
袁林罚决字﹝2025﹞第31号
经依法查明,你(你单位)于2021年3月至7月在未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在彬江镇江霞村大鹏山组“烈马山”山场进行土方平整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根据涉案事项结论告知书,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1523公顷,前地类为混交林,森林类别为公益林
罚款人民币捌万叁仟柒佰陆拾伍元
83765.00元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林业局
2025-07-2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6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3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