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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县古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定兴注册资本:2915.93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0522719480930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工业园区腾梁路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腾﹞应急罚﹝2026﹞执法038号
2026年6月13日00时17分许,位于云南腾冲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腾冲县古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纤板车间在锯边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致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结果,腾冲县古林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 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2. 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缺失,安全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3.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4. 未建立并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重大事故隐患长期未消除;5. 未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夜班现场安全管控缺失。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的规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给予你单位处50万元以上7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行政处罚,鉴于你单位 能够积极配合本机关的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依据 《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裁量细则第95项B档 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罚款55万元(大写:伍拾伍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550000.00元
腾冲市应急管理局
2026-09-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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