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饭小聚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韦艳 | 注册资本:1万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2MAEL35YB89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新丰路建材市场(文化路三巷6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砚处罚〔2026〕33号
据调查,当事人在砚山县江那镇秀源社区文化路3巷60号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但从未向本局申请和办理过《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6月13日当事人与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平台商户入驻服务框架协议》后,使用名称为砚山县饭小聚餐饮店的《营业执照》和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在美团平台注册了网店“有壹家黄焖鸡米饭”开始经营网络餐饮,2025年8月底正式运营,在经营期间,一直公示该伪造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被执法人员查获后,当事人已将伪造的证件下架并关闭店铺。
当事人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违反了《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伪造食品经营许可证,依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减轻处罚如下:
1.给予警告;
2.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
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