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方圆惠利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小瑞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00058769701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九龙办事处府前街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经开)综执罚决字﹝2025﹞第7006号
郑州方圆惠利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在郑州经开区龙兴街梅香路东北角,垃圾中转站院内,随意倾倒、违规转运城市生活垃圾,违反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城市生活垃圾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随意倾倒城市生活垃圾罚款3万元。违规转运城市生活垃圾罚款3万元。共计罚款6万元(大写陆万元)
90000.00元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6-02-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