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君祥净水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晓萍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301MA09LXTT1W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海港经济开发区北环路100号彩龙商贸广场B座-F1-108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秦海市监处罚﹝2026﹞4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8年01月02日取得营业执照。2026年6月3日对经营住所进行了变更。当事人在2025年1月1日与秦皇岛腾达世纪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沁园TRULIVA品牌授权书,授权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当事人于2026年6月搬迁至彩龙商贸广场B座-F1-108号后,仍使用“沁园TRULIVA®”作为门头牌匾,当事人使用“沁园TRULIVA®”品牌的授权已过期。2026年7月30日,我局接到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投诉书,执法人员会同浙江沁园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维权人员赵三红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其门头牌匾为“沁园TRULIVA®”,涉嫌侵权使用注册商标,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侵权注册商标作为门头牌匾。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侵权使用注册商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一、没收、销毁侵权“沁园TRULIVA®”门头牌匾; 二、罚款人民币500元。
500.00元
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