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重庆宜企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3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树兵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17MA607KMHX9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高阳路1028号1幢(自主承诺)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3-30
(2023)渝01民终2867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重庆宜企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
2022-12-06
(2022)渝0117民初77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重庆宜企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3
2022-11-04
(2022)渝0117民初7722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文**
重庆宜企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合市监处罚〔2026〕1107号
经查, 当事人经营场所位于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高阳路1028号1幢,占地约1万㎡,2018年12月25日取得营业执照后,主要从事厂房租赁和场地水电、房屋后勤管理。2022年8月,当事人购进以下2台简易升降机,并取得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设备代码:487050013202203211;注册代码:48705001172022038169;设备类别:简易升降机;登记证编号:起87渝ASW0096(22);出厂编号:S2203211。2.设备代码487050013202203221;注册代码:48705001172022089856;设备类别:简易升降机;登记证编号:起87渝ASY2387(22);出厂编号:S2203221。上述2台设备位于当事人经营场所内部2号厂房西面和北面出入口,供该处厂房内的企业共同使用搬运货物。2026年3月31日,因定期检验日期届满,重庆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重庆市特检院”)对当事人的简易升降机进行了检验,其中:1.出厂编号为S2203221的简易升降机当事人陈述称因前期发生电路机械事故,造成轿厢变形,重庆市特检院本次检查认定其金属结构检查项目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要求,检验不合格,并出具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4870-500117-202603-49731),告知当事人检验合格前不得使用;2.出厂编号为S2203211的简易升降机当事人陈述称因钢丝绳有断丝现象和轿厢门轻度变形的安全隐患,重庆市特检院本次认定其金属结构检查、悬挂系统项目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技术规程》(TSG 51-2023)要求,检验不合格,并出具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4870-50117-202603-49680),告知当事人检验合格前不得使用。2026年4月1日上午,当事人联系维修单位对上述2台简易升降机不合格项目进行修复并恢复至通电状态。因当事人管理不到位,在未经重庆市特种设备复检合格的情况下,2号厂房企业工作人员仍在当天下午继续使用上述2台不合格简易升降机直至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因无法提供上述2台简易升降机处于有效期的合格检验报告,执法人员依法下达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渝合市监强制【2026】2500662号)以及《设施清单》(渝合市监清单第2500665号),要求其立即停止使用上述特种设备,待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2026年4月7日,重庆市特检院重新进行了复查并出具检验合格报告(报告编号:4870-500117-202604D2-49731;4870-500117-20264D2-49680)。执法人员于2026年4月16日对现场进行检查,发现已无安全隐患后依法解除强制措施。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0000.00元
重庆市合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