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鲁木齐利铭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河川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6MA78MMB82N所属地区:新疆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乌昌路94号华润大厦1栋2层办公C206-2003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头市监处罚〔2026〕303号
经查,当事人空调是2023年12月从山东德州个体经销商进的货,是一批定制空调,在进货时没有索要进货票据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未签署相关合同,一共进货了168台,进货价格是1450元。该空调当事人于2024年1月以2300元/台的价格全部销售于同一购买者,销售额:2300×168=386400元。在安装空调时为购买者提供了相关服务,服务费用项目和价钱分别是混泥土开孔168台,单价100元/台,一共16800元;加厚不锈钢支架168套,单价100元/套,一共16800元;加长铜管420米,单价90元/米,一共37800元;加长电源线320米,单价50元/米,一共16000元;空调安装费168套,单价130元/套,一共21840元;高空作业费168套,150元/套,一共25200元。服务费用一共是134440元(16800+16800+37800+16000+21840+25200=134440)。本案案值386400元,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8360元{(2300-1450)×168-134440=8360}。2026年7月10日,执法人员依法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乌头市监责改﹝2026﹞071001号),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销售未取得国家强制性认证的空调产品。2026年7月10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确认当事人已完成整改事项。
1、处罚款50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8360元。
50000.00元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