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海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733839794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万广汇商务中心1幢1204室、1205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9-17
(2026)浙0105民初1420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希牛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2
2026-09-09
(2026)浙0106民初9198号
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平高置业(杭州)有限公司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3
2026-08-26
承揽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德清锦叶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市锦轩置业有限公司
德清县人民法院
4
2026-08-25
(2026)浙0105民初7441号
承揽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创客空间第一届物业管理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创客空间第一届业主委员会,杭州绿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杭州佰全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5
2026-08-17
(2026)浙0102民初14939号
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中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6
2026-06-30
(2026)浙0723民初1622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武义分公司,上海中梁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武义县人民法院
7
2026-06-24
(2026)浙0802民初227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北京建工四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8
2026-06-17
(2026)浙0703民初2755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
9
2026-05-21
(2026)浙0105民初4903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分公司,浙江新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10
2026-04-08
(2025)浙0105民初25638号
劳动争议
徐**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9
(2025)浙0802民初36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8-07
(2025)浙0802民初3625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广西建工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3
2022-12-11
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黄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01
2025-05-19
(2025)浙0521民初1552号
修理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湖州某有限公司;浙江某有限公司修理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6865.80元
民事案件
2
2022-04-12
2022-03-30
(2022)浙01民初65号
合同纠纷
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富汇房地产开发(富阳)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11-06
2021-05-10
(2021)浙0191民初61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卢*、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1458.01元
民事案件
4
2021-03-30
2020-10-23
(2020)浙0482民初3703号
承揽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嘉兴星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0400.00元
民事案件
5
2021-03-01
2020-12-21
(2020)浙0106民初9355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1-02-20
2021-01-20
(2021)浙01民终183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2-14
2018-09-06
(2018)浙0104民初6296号
承揽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杭州保利建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10-23
2020-10-15
(2020)浙0482民初36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嘉兴港区兴浦海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20-05-15
2020-01-03
(2019)浙0106民初10013号
服务合同纠纷
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与温州市益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20-05-14
2020-04-21
(2020)浙06民终71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浙江金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蒂森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6〕1997号
2026年04月14日,通过现场调查,发现被处罚人在维保时未按规定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修保养。
当事人的行为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维保电梯,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
1.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
2.没收违法所得1685.34元;
3.罚款20000元。
200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9
2
桐市监处罚﹝2024﹞794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明:当事人与桐乡市国贸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电梯维护保养合同共2份,为濮院镇工贸大道888号的国贸名品港提供电梯维保服务。合同(编号:TKEC-F-06-006-F)合同起止时间: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服务价格360400元(含税);合同(编号:TKEC-F-06-006-G)合同起止时间:2023年8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服务价格25334元(含税)。2024年3月4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4日当事人维保人员赵某某在对国贸名品港内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10100</span><spanclass="cbz">9620220</span>H9D9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05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08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09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10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06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01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08</span>070007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2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17</span>0001货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2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17</span>090031的货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10100</span><spanclass="cbz">9620220</span>H9D3的客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2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17</span>0002的货梯、设备代码为<spanclass="cbz">3120330</span><spanclass="cbz">4832017</span>090030的客梯进行半月度维保时,在维保时间段内,未进入电梯轿厢完成维保项目,然后通过事先保存在手机里的电梯轿厢内合格证上的二维码进行签到、签退,再用手机上留存的维保照片上传浙里办APP,签字确认,完成虚假维保。另查明:根据<spanclass="cbz">《电梯维护保养规则》</span>(TSG T5002-2017)第六条和附件A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中半月度维护保养项目(内容)有“……16: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 17:轿厢检修开关、停止装置 18:轿内报警装置、对讲系统 19:轿内显示、指令按钮、IC卡系统……”。至2024年3月15日被本局查获案发止,当事人在濮院镇工贸大道888号的国贸名品港未完成维保项目总计12次,本次维保项目为半月度,维保价格为403.83元/次(含税),违法所得共计4845.96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按照<spanclass="cbz">《电梯维护保养规则》</span>(TSG T5002-2017)的规定进入电梯轿厢进行电梯的半月度维护保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845.96元;2、罚款1050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按照<spanclass="cbz">《电梯维护保养规则》</span>(TSG T5002-2017)的规定进入电梯轿厢进行电梯的半月度维护保养,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未按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护保养电梯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未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845.96元;2、罚款10500元。
10500.00元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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