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群浩纺织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单金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602589024573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富绅大厦70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16-08-03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恒晟服饰有限公司
绍兴市哲绍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市群浩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恒晟服饰有限公司
地方法院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8-21
2017-11-16
(2017)浙0602执3240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恒晟服饰有限公司、绍兴市哲绍纺织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04-19
2017-04-19
(2017)浙06民终13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何**、绍兴恒晟服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16-11-16
2016-10-19
(2016)浙0602民初6128号
买卖合同纠纷
绍兴恒晟服饰有限公司与绍兴市哲绍纺织品有限公司、绍兴市群浩纺织品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5401952.68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绍越市监处罚〔2026〕458号
当事人已连续2年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公示2023、2024年度报告,分别被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案发,均未改正且均无法与上述当事人通过其登记的住所取得联系,上述当事人均未向我局办理注销登记。
上述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所指的违法行为。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上述当事人处罚如下:吊销营业执照。
0.00元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2025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1
2024年度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5-02-13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4-07-0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5
2023-07-01
2022年度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