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天门市佛子山泽顺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崔太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429006MA4BT5217H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天门市佛子山镇陆羽泉大道12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天市监处罚〔2026〕908号
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6月29日经我局核准登记成立,在湖北省天门市佛子山镇陆羽泉大道126号从事食品和日用百货销售经营活动。 2025年2月,当事人以4元/桶的价格,从天门市爱国便利店经营部购进标称武汉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汤达人”牌日式豚骨拉面24桶,购货金额96元。该日式豚骨拉面每桶净含量为面饼+配料83克(面饼:55克),生产日期为20251122,保质期至20260521。当事人在经营活动中以5元/桶的价格销售了14桶,销售金额为70元,剩余10桶存放在货架上待售。 2026年5月27日,经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超市内上述待售的10桶日式豚骨拉面已超过保质期,货值金额共计50元。由于当事人未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台账,无法确定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后的销售情况,因此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在本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当事人将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现场销毁,倒入垃圾桶内。 另查明,2026年5月,当事人购进的“双汇牌”福享来香肠等肉制品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本局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警告。 本局对当事人上述两种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两种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一、警告;二、罚款2000元。
2000.00元
天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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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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