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兴李卓小吃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玉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502MA2JLTDR5F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甘棠桥小区四幢10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吴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103号
王玉美(吴兴李卓小吃店经营者)于2024年9月5日起承租了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甘棠桥小区4幢102号商铺(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后进行装修(承租时该商铺为毛坯),装修时对该商铺进行内部分隔,设置厨房并安装灶具、油烟净化装置等设备,另设置包厢及卫生间。该店于2024年10月16日取得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于2024年10月18日装修完工,于2024年10月21日开始营业。根据湖州市生态环境局吴兴分局提供的吴兴李卓小吃店废气检测-检测报告(HC2501W1054-0401)确定:吴兴李卓小吃店(经营者:王玉美)内有基准灶台0.6个(折算),属小型餐饮单位,油烟排放达标,对环境影响程度小。根据湖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关于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征询意见的复函》: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甘棠桥小区4幢102号属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吴兴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20日向当事人制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2月27日15时前改正在湖州市吴兴区朝阳街道甘棠桥小区4幢102号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违法行为。2025年2月28日,执法队员进行复查发现当事人仍照旧营业,未改正在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行为。此次违法行为系当事人两年内首次违法。
1、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捌佰元整(¥11,800.00);2、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关闭吴兴李卓小吃店。
11800.00元
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