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克逊县泰熙纳依泰木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艾山·阿不力克木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422MA78CWCY4T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吐鲁番市托克逊县郭勒布依乡郭勒布依村委会老会议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吐托市监处罚(2026)55号
经查,当事人2019年5月23日办理营业执照,2025年5月26日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从事粮食加工品、速冻食品生产活动。2024年9月份从乌鲁木齐市共购进1袋海韦力牌复配小麦粉制品稳定剂(已开封使用,现有重量160克),外包装标注的净含量:500克,生产日期:2024年6月12日,保质期:12个月,进货价8元/袋,当事人口述该添加剂到期后未使用。当事人无法提供供货商资质、进货票据、检验报告或其他合格证明文件。货值金额8元,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2026年1月21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2名员工未办理有效健康证的情况下加工食品行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限期正改并给予警告。2026年3月12日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时,发现2名员工未办理健康证明的情况下,继续从事食品加工活动。 当事人2025年年底印制泰熙纳依泰木大白菜饺子外包装袋10000个,2026年1月1月生产泰熙纳依泰木大白菜饺子,使用标签标注:配料表:小麦粉、饮用水、大白菜(30%-40%)的包装袋,依据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3.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 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4.1.4.2 如果在食品的标签上特别强调一种或多种配料或成分的含量较低或无时,应标示所强调配料或成分在成品中的含量。的内容,应准确大白菜的含量。截止2026年3月12日共生产50袋(净含量500克/袋),以12元/袋的价格全部已销售,货值金额600元,违法所得600元。 经查,2026年6月1日,我局接到举报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外包装印有两种生产日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肉馕包装袋热熔封口处印有“20250320”、包装袋正面有油墨喷涂的生产日期:“2026/01/22”;蔬菜肉馕包装袋热熔封口处印有“20221112”、包装袋正面有油墨喷涂的生产日期:“2026/04/20”、饺子封口处印有“2025325”,产品正面喷码生产日期:“2026/01/22”,而且外包装标签标注,”生产日期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见包装正面封口”。当事人标有两种生产日期的肉馕共生产30袋、以8元/袋的价格共销售了10袋;蔬菜肉馕共生产70袋、以8元/袋的价格共销售了4袋;净含量500克的饺子共生产10袋,以11元/袋的价格全部已销售;净含量一公斤的饺子共生产10袋,以15元/袋的价格全部出售。未销售的产品已从商家召回,全部已被执法人员扣押。共货值金额1060元,违法所得372元。
1.没收1袋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86袋标签信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2.没收违法所得972元(人民币); 3.罚款5000元(人民币)。
5000.00元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06
2
吐托市监处罚(2025)2号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2713元; 二、罚款5000元。
5000.00元
托克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