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胜琪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2MA39A3XY1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樟树市城北经济技术开发区4号路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27
(2026)赣0982民初3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
官**
樟树市人民法院
2
2026-08-24
(2026)赣0982民初3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
官**
樟树市人民法院
3
2026-08-07
(2026)赣0982民初311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
官**
樟树市人民法院
4
2026-02-27
(2026)赣0982知民初30号
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
樟树市人民法院
5
2024-06-11
(2024)赣09民终150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南**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卢**
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4-03-25
(2024)赣0982民初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南**
樟树市人民法院
7
2024-01-31
(2024)赣0982民初30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
江西齐修堂药业有限公司,南**
樟树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宜樟药监处罚﹝2026﹞76号
当事人生产“侧柏叶洗发粉”外包装宣传“养发护发”的化妆品功效,且其外包装标注的产品名称、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均表示涉案产品的作用部位为人体头发的行为,易使消费者对其产品属性产生误导,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其符合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复杂。”的规定,构成了未经许可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二、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综上,对当事人共计处罚没款20500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宜春市樟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