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胡襄供销社第二十七门市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占广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424MA403YEH1C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柘城县胡襄西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柘市监处罚〔2026〕215号
2026年6月5日,我局对柘城县胡襄供销社第二十七门市部销售的颗粒磷肥“霸地虎(标称)”,生产单位:原云南红河龙鑫化肥有限公司、云南宇南化肥有限公司联合研制(标称),地址:云南省个旧红河州个旧市永胜街,进行了抽检,2026年7月2日,我局收到商丘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202603040267,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有效磷(以P2O5计)的质量分数为12.7(不符合≥16.0的标准要求)、包装标识项目(1.标识标有“中量元素(硫+钙+镁)≥15.0%”,未标含有钙、镁、硫、硅检测方法的有效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不符合GB18382-2021中7.9.2的规定。2..标识标有“中量元素(硫+钙+镁≥)15.0%”,未标各单养分含量,不符合GB18382-2021中7.3.2.2的要求)不符合Q/YYH 03-2024标准,依据《柘城县2026年化肥产品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判定为不合格,柘城县胡襄供销社第二十七门市部涉嫌销售不合格的肥料,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罚款10400元
10400.00元
柘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