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梁路卫注册资本:4544.51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1108723443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西火镇关家口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6-27
劳动争议
梁**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2
2024-01-24
(2024)晋0404民初150号
劳动争议纠纷
朱**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3
2024-01-24
(2024)晋0404民初95号
劳动争议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朱**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4
2022-03-14
(2022)晋04民终477号
劳动争议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03-02
(2022)晋04民终257号
劳动争议
李**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2-25
(2022)晋0404民初74号
劳动争议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王**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7
2022-02-23
(2022)晋0404民初75号
劳动争议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程**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8
2021-12-15
(2021)晋0404民初1805号
劳动争议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赵*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9
2021-12-10
(2021)晋0404民初1806号
劳动争议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10
2021-12-03
(2021)晋0404民初1807号
劳动争议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
李**
长治市上党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30
2024-03-04
(2024)晋0404民初95号
劳动争议
山西某某公司、朱*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34594.20元
民事案件
2
2025-06-27
2024-01-23
(2024)晋0404执58号
其他案由
赵*、山西长治县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执行案件
3
2022-05-09
2022-03-03
(2022)晋04民终257号
劳动争议
李*、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10128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6-27
2021-05-14
(2021)晋0404民初181号
借款合同纠纷
山西长治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治县方信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刘**等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584085.23元
民事案件
5
2021-06-27
2021-05-06
(2020)晋04民初162号
合同纠纷
泰安市上吉物资有限公司与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612004.56元
民事案件
6
2021-06-22
2020-12-08
(2020)晋0404民初1341号
劳动争议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与焦**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34158.00元
民事案件
7
2021-04-14
2021-03-15
(2021)晋04民终118号
劳动争议
焦**与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0-07-30
2020-07-24
(2020)鲁09民辖终113号
合同纠纷
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泰安市上吉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管辖案件
9
2020-05-28
2020-05-06
(2020)晋0702民初1059号
合同纠纷
山西亿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与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85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11-28
2019-05-09
(2018)晋0421民初1375号
不当得利纠纷
和顺县国政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与钱**、山西长治县振兴煤业有限公司等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长上)应急罚﹝2026﹞35-1号
1.15111回风巷掘进面临近背斜构造期间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未按规定每班至少人工检查3次甲烷和二氧化碳,存在漏检情况。2.“防洪”抢险应急物资清单中缺救生衣、电缆、黄土、沙土等应急物资,防水胶鞋、雨衣数量配备不足。3.井下部分在用甲烷、一氧化碳传感器生产日期为2020年,超过使用年限3到4年,并且部分一氧化碳、烟雾传感器无备用量。4.充电硐室内单轨吊机载甲烷传感器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22日,超过使用年限3年。5.一采轨道大巷带式输送机保护控制箱上接线室内有杂物,接线板未用螺栓固定(失爆);副立井下口信号室内的操车本安控制箱接线室端盖螺栓外漏丝扣大于3扣(不完好)。6.15108工作面75#支架处信号电铃备用喇叭口橡胶密封圈损坏,接线腔内卫生差(失爆)。7.井下瓦斯超限应急联动人员定位系统和应急广播不起作用。8.兼职救护队装备部分装备维护保养不到位(苏生器气密,两台四小时氧气呼吸器不达使用要求,氢氧化钙失效)。”以上行为涉嫌违反《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应急管理部令第21号)第二十条第三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立案查处。
第一条行为责令停产整顿3日,处罚款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第二条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第三条和第四条行为合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第五条和第六条行为合并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第七条行为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第八条行为行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795000.00元
长治市上党区应急管理局
2026-08-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