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7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周兵注册资本:13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755000076B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振兴路18号11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10-23
(2026)沪0105民初7664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金堡豪葳幼儿园有限公司,赢盛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8-28
(2026)沪0105民初7664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赢盛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堡豪葳幼儿园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3
2026-08-03
(2026)沪0113民初11061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区威尔赛培训学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4
2026-05-25
(2026)沪0113民初11061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区威尔赛培训学校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5
2026-05-21
(2026)沪0105民初7664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赢盛体育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上海金堡豪葳幼儿园有限公司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6
2025-07-21
(2025)沪0113民初21874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宝山区存志幼儿园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7
2025-06-25
(2025)沪0112民初23870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闵行区华曜知序幼儿园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黄处〔2026〕012026000612号
现查明,当事人主要从事汽车租赁业务,实际经营地址位于上海市闵行区518号302-1室。自2025年5月起,当事人为了提高公司声誉和客户认可度,从不具有发证资质的第三方购买了名称为《通勤车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短驳车厂班车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保障服务资质证书》的3张资质证书。上述3张证书经制作完成后,即可通过证书上附带的网址链接(http://www.ch-scqc.cn)及二维码扫码进行查验,查验页面结果显示为当事人获取的证书图片,当事人通过该网站向客户进行证书的宣传和展示,用于某一特定招投标项目(项目名称:《通勤班车社会化保障采购项目(上海地区)》)的业务洽谈。 经查,上述3张证书所载的具体内容如下: 1.《通勤车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兹证明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振兴路18号113室) 经审核:符合通勤车服务评价标准适用条款的要求评定为:一级”,统一证书编号:CQMDA202570852; 2.《短驳车厂班车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兹证明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振兴路18号113室) 经审核:符合短驳车厂班车服务评价标准适用条款的要求评定为:一级”,统一证书编号:CQMDA202513082; 3.《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保障服务资质证书》:“兹证明上海美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振兴路18号113室) 经审核:符合人民解放军后勤保障服务评价标准适用条款的要求评定为:甲级”,统一证书编号:CQMDA202501855。 上述3张证书的落款均为“中国质量管理发展协会 全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证书备案日期均为“2025年05年23日”,证书有效日期均为“2025年05年23日至2028年05年22日”,并附有证书查询真伪二维码,二维码链接为“中国招标投标网公示查询https://credit.cecbid.org.cn/”。 当事人于2025年5月自微信昵称为“康氏认证- -ISO认证王国华”(微信号:wxid_r1ag4xvkoyk622)的微信用户购买了上述3张证书。经查询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和“信用中国”平台,上述证书落款单位“中国质量管理发展协会”及“全国企业发展研究中心”均未在民政部门登记,且无任何信用信息记录。同时,未能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服务平台的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中查询到“中国质量管理发展协会”官网(实际网址:http://www.ch-scqc.cn)所示的ICP备案号“京ICP备11055718号”。综上,当事人使用的涉案证书所证明的内容为虚假。 案发后,当事人已对上述行为予以整改,将涉案资质证书全部销毁。因当事人未在具体招投标项目的投标文件中使用上述虚假证书为自身资质背书,且无法确定当事人的某一中标项目与上述宣传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必然性,故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罚款5.0000万元
50000.00元
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