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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沁新煤矿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磊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140000MA0LBCAN0W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沁河镇韩家沟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晋(沁)煤监管罚﹝2026﹞37号
涉嫌存在将井下掘进作业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井筒、井下煤仓、井下新水平延伸的井底车场、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要机电硐室岩石开拓工程除外)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与发包矿井隶属同一煤矿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经查矿井对外工程承包合同资料:2023年11月21日,本矿同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沁新煤矿9+10#煤南回风巷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沁能煤业建〔2023〕79号,约定工期17个月;2025年4月29日签订对应变更合同,编号QN煤业工程-2025-00013,变更事项为价差调整。2024年11月1日,本矿与湖南国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山西省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沁新煤矿二水平东采区22906机巷及切眼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编号沁能煤业建〔2024〕74号,原定工期18个月;2025年4月29日签订配套变更合同,编号QN煤业工程-2025-00024,调整施工工期与工程价差,工期变更后剩余工期20个月。截至2026年7月30日,该合同处于有效期内。
作出处责令停产整顿三日和罚款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的行政处罚(¥1,500,000.00)
1500000.00元
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19
2
晋(沁)煤监管罚﹝2026﹞24号
1.该矿一水平南采区掘进工作面超规程规定数量。另,核查过程中发现该矿一水平东采区同样存在掘进工作面超规程规定数量的情况。检查2026年5月3日全天3个班次的井口入井登记台账、矿灯发放台账、精准定位入井记录,显示零点班(22:00-6:00)下井321人,八点班(6:00-14:00)下井480人,四点班(14:00-22:00)下井350人,共计1151人,与精准定位显示记录一致。但通过回放井下工业视频行人副斜井井口处监控视频人工查数,显示5月2日22:00至22:53实际下井445人,5月3日6:00至8:05实际下井710人,5月3日14:00至15:42实际下井482人,三个时间段已累计下井1637人,人数与精准定位人数相差486人。根据长治市应急管理局单班人数核增规定,该矿单班入井人数不得超过538人,实际5月3日八点班下井人数超过710人,超限员规定172人;另,核查过程中发现该矿2026年5月22日前均存在超限员入井情形;2024年和2025年全年以及2026年上半年均存在超能力组织生产情形。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违反《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六项;2.该矿人员全部发放精准定位卡,共计2573张(包含上级检查人员),入井人员入井时全部经过井口唯一性检测装置检测,部分入井人员(911人)能显示实时位置、数量和行走轨迹,但未自动汇入当班入井人员总数。存在隐瞒作业地点下井人数情形。
对山西沁新煤业有限公司沁新煤矿作出处停产整顿三日和罚款人民币肆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4,000,000.00)
4000000.00元
沁源县应急管理局
2026-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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