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鹏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朱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304MA32PJ1K24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延寿北街766号天通泰家苑3号楼1501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20
(2026)闽0304民初2245号
承揽合同纠纷
福建鹏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郑**,郑**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涵市监处罚〔2026〕06020003号
2026年6月2日,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莆田市第六中学食堂在用杂物电梯(TB26571)进行检查,检查发现该电梯最后一次维保记录是2026年3月20日,2026年4月和5月两个月维保记录缺失。经确认当事人福建鹏伟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莆田市第六中学食堂签订一年期的电梯维保合同,约定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每半月对上述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维保费用共计3600元。该电梯的日常维保由该公司持证人员黄则斯、陈锦华负责。当事人维保的杂物电梯TB26571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经局领导批准,本局予以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与莆田第六中学签订电梯维保合同,约定当事人为位于莆田第六中学食堂内设别号为TB26571的电梯提供维保服务,维保期限自2025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止,约定维保费用300元/月(3600元/年)。截至现场检查时,该电梯2026年5月及6月两个月维保记录及维保公示记录缺失,且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其已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及合同要求对该电梯进行维保。鉴于莆田第六中学已全额支付全年维保费用,当事人在2025年5月及6月两个月期间,违法所得为600元。
对当事人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保的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00元,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人民币106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莆田市涵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