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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青山乡兴宝隆食品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朱元秋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82MAC08K5M9N所属地区:吉林省
企业地址:长春市榆树市青山乡街道道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榆市监行处字(2024)1722号
榆树市青山乡兴宝隆食品超市位于长春市榆树市青山乡街道道北,经营者朱元秋,经营范围为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日用百货销售,鲜肉零售等。当事人于2024年8月自流动送货车购进4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12瓶)”、2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20瓶)”,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及送货车经营资质,“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12瓶)”进价为37元/箱,售价为40元/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20瓶)”进价为55元/箱,售价为60元/箱。当事人对上述啤酒外包装箱标签及每箱内每单瓶啤酒的批次号均存在被人为破损、显示不完整的情况并不知情,上述“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12瓶)”至2024年10月17日检查之日,共计售出2箱,库存2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20瓶)”至2024年10月17日检查之日,共计售出1箱,库存1箱,货值金额280元,违法所得140元。榆树市青山乡兴宝隆食品超市未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我局于检查当日对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
2024年10月16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泗河管理所接到举报(编号:2024101502),举报内容为榆树市青山乡兴宝隆食品超市销售的金士百啤酒存在箱日期和批号被刮掉现象。xA;2024年10月17日,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泗河管理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对榆树市青山乡兴宝隆食品超市进行执法检查,现场发现该店销售区域摆放的2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12瓶)”、1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20瓶)”外包装箱标签及每箱内每单瓶啤酒的批次号均存在被人为破损、显示不完整的情况。xA;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建议处罚如下:xA;1、没收“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12瓶)”2箱、“金士百啤酒淡爽8度(箱X20瓶)”1箱;xA;2、没收违法所得140元;xA;3、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1-03
2
榆市监行处字〔2023〕1203号
-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之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1000元。
1000.00元
榆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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