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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兆烨实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文娟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32MA6W09271P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富尔顿国际C座1003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2-15
(2025)晋0108民初608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陕西兆烨实业有限公司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0-27
(2025)晋0108民初6082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赵**
陕西兆烨实业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草坪人社监行罚字﹝2026﹞012号
2026年6月5日我局就刘某杰等劳动者反映该单位承揽旭辉林樾项目拖欠工资一事,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草坪人社监询字〔2026〕第138号)要求该单位限期接受调查询问并提供相关资料,但该单位未能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及报送相关资料。2026年6月25日我局向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决定书》(草坪人社监令字〔2026〕第083号),要求该单位自收到责令改正决定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草坪人社监询字〔2026〕第138号)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但该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并结合《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配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之规定,对该单位上述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壹万伍仟元(15000元)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太原市尖草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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