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伟健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鹏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27MADN1GAUX1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嵩阳街道办事处新春邑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春邑第二居民小组213国 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昆嵩处罚﹝2026﹞78号
当事人于2024年5月28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新鲜蔬菜批发、零售;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批发、零售;新鲜水果零售等经营活动。 2026年4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在用的6台压力容器及1条压力管道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该条压力管道长度325M,共9段,管线名称为制冷管道,公称直径分别为50M、65M、80M、100M、125M,压力均为2.5MPA,介质均为氟。根据《特种设备目录》(质监总局关于修订《特种设备目录》的公告2014年第114号)的规定,当事人上述在用的压力容器(第二类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制冷管道)在《特种设备目录》所列范围内,代码分别为2150、8330。当事人上述6台压力容器及1条压力管道于2026年1月底投入使用。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执法人员当场向当事人发出(嵩)市监特令[2026]16-14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于2026年4月30日前办理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2026年5月12日,我局执法人员再次对当事人在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现场检查,经查,6台在用压力容器已于2026年4月30日办理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分别为:容15滇A00337(26)、容15滇A00338(26)、容15滇A00339(26)、容15滇A00340(26)、容15滇A00341(26)、容15滇A00342(26)。1条在用压力管道仍未办理使用登记,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当事人于2026年5月26日取得上述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报告编号:Y(SY)-GDCJ-202605-1011;于2026年5月28日取得上述压力管道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管30滇A00023(26)。
罚款11000元。
11000.00元
嵩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