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遂川协创商贸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谢冰冰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7MA37TEJT3E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泉江镇建材机电大市场F栋17-1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遂市监处罚〔2026〕179号
经查,2022年3月12日当事人在其网店:协创特产专营店上架被投诉烟熏腊肉,于2025年12月20日修改了商品链接,并在商品标题中标注“贵州五花肉”字样,在商品主图中标注“农村土猪肉 正宗烟熏”等字样,在商品详情页中标注“来自江西大山中的美味 柴火烟熏后腿腊肉”、“精选新鲜猪肉 精选高山土猪后腿肉 肥瘦分明 瘦肉多”等字样。上述宣传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编辑、上传,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当事人已于2026年4月28日下架了被投诉的烟熏腊肉。 又查,当事人从遂川县华仔食品有限公司购入散装烟熏腊肉,购入价:11元/斤。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每日商品销售订单明细》认定2025年12月20日至2026年4月28日期间,上述烟熏腊肉已累计销售153.5斤,销售金额2463.8元,违法所得775.3元。当事人已提供烟熏腊肉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部分送货单、销售数据等资料。 再查,当事人无证据证明被投诉烟熏腊肉使用的原料为农家土猪肉及产地为贵州。当事人对其经营的烟熏腊肉产地、生产原料作虚假宣传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第七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四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之规定。
1、罚款8000元,上缴国库。
8000.00元
遂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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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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