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智选餐饮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曹铭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724MA7GKG3R7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张掖市高台县新坝镇元山子村绿能新能源院内3号门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高)市监罚〔2026〕96号
现查明,高台县智选餐饮店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2025年8月15日,该店从高台县同霸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购进“双合众鑫食用碱”20袋(200g/袋,其中18袋生产日期2025.07.03,2袋生产日期2023.02.06)及“双信雪后食用小苏打”1袋(180g/袋,生产日期2022.09.09),用于制作馒头、花卷。购进时未查验并留存供货方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现场检查发现,上述食品添加剂中,2袋“双合众鑫食用碱”(1袋未启封200g,1袋已拆封余24.5g)及1袋“双信雪后食用小苏打”(已拆封余168.6g)均已过期。其中,已拆封且净重175.5g的过期“双合众鑫食用碱”已投入加工,制作馒头、花卷共230个;过期“双信雪后食用小苏打”仅由操作人员试做7至8个馒头、花卷后未继续使用;剩余过期“双合众鑫食用碱”(200g整袋+24.5g)及过期“双信雪后食用小苏打”(168.6g)被现场扣押。涉案过期“双合众鑫食用碱”货值3元,过期“双信雪后食用小苏打”货值1.5元,合计4.5元。以上过期添加剂系供货商在销售中未仔细查验,误将不合格专区商品混同合格品售出。
另查明,高台县智选餐饮店主要为公司员工和加油加气司机提供免费的就餐服务,店内馒头、花卷不单独标价售卖,无销售价格,本案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对高台智选餐饮店进行了:
1.罚款:金额360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3600元,大写叁仟陆佰元整。
3600.00元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