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内蒙古康佑安药房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秀梅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02MA0N47594L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源北路新城康都二期5-M09号门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6〕71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6月26日由被授权委托人张水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根据当事人4月14日向我局提供的《内蒙古康佑安药房有限公司关于企业信息报告的补充及情况说明》、《股东出资情况说明》和《内蒙古康佑安药房有限公司章程》,当事人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中“企业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企业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股东及其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方式”6项检查项目,企业即时公示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东、认缴额、实缴额、认缴明细、实缴明细)”1项检查项目与实际相符。但当事人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中“认缴出资时间:2017 年01月14日”与当事人公司章程“认缴出资时间:2021年12 月31日”不相符。因被授权委托人张水明个人理解有误,填报审核不严格,未按照公司章程填报,导致上述公示信息填报错误。 此外根据当事人提供的2017年度至2024年度年报公示信息,查明当事人2017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年报公示信息中“认缴出资时间”均为2017年01月14日,与公司章程不相符,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填报。当事人于2017年1月23日登记成立,当事人股东均未进行出资实缴。当事人2022年5月全面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从2022年5月开始着手办理注销手续。当事人 5月19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提交了公司清算备案信息公告,但当事人未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下列事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注销等信息;(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信息。公司应当确保前款公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与《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三条“企业信息公示应当真实、及时。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报请主管的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批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公示的企业信息涉及企业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应当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一条:“政府部门和企业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2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6-07-0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