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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乐满园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唐斌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13MA7HFFUF1N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兴善寺西街福满园小区1层10108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西雁市监处罚〔2026〕234号
2026年6月26日我局对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乐满园分公司销售的“干黄花菜”(购进日期:2026年6月22日)进行抽样检验,并委托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检验检测。2026年7月28日我局收到陕西华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报告(编号NO:CF20260212-0522),报告显示,该批次“干黄花菜”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项目不符合GB2760-202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二氧化硫残留量标准指标:≤0.2g/kg,实测值为1.01 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6年7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编号NO:CF20260212-0522),并告知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复检。2026年7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店受委托人进行询问调查,其称该批次干黄花菜是2026年5月30日由其总公司从西安市新城区红旗副食批发部以31.2元/斤购进,共计7.4kg,售价35.8元/斤,抽检当日抽检了1.336kg,随后又销售了0.156kg,共计销售1.492kg,销售金额为106.8272元。截至6月27日公司怕有问题下架了5.908kg,再未销售过。 调查认定的事实:现查明,陕西谊品弘科技有限公司西安乐满园分公司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购进7.4kg,进货价为31.2元/斤,售价为35.8元/斤,抽检用1.336kg,抽检后售出0.156kg,剩余5.908kg已于抽检后自行下架,共计销售1.492kg,货值金额461.76元,违法所得13.73元。
没收违法所得13.73元,罚款6000元。
6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8-31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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