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1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殷海峰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32301681297427Y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程家坝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9-27
2019-08-21
(2019)云0402民初29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省玉溪市太标太阳能设备有限公司与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56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楚市环责停字〔2018〕1号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发表时间:2018-10-31 15:56  字体:[ 大 中 小 ]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    楚市环责停字〔2018〕1 号 楚雄和瑞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程家坝生猪定点屠宰厂: 社会信用代码: 91532301681297427Y 地址: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开发区程家坝 法定代表人: 殷海峰 我局于2018年6月17日对你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 排放废水超过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以上事实,有1、《楚雄市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2、《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调查询问笔录》3份。3、《监测报告》(楚市环监字﹝2018﹞第032号)。4、现场照片。5、《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楚市环责改字﹝2018﹞7号)、6、《楚雄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楚市环罚﹝2018﹞7号) 等证据为凭。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公司停产整治。改正方式包括:立即停止生产、制定整治方案、实施整改。整治内容:1、完善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达标排放;2、对车间进行封闭隔声降噪和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3、对臭气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后立即整改,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我局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你公司完成整改任务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我局备案,并提交监测报告以及整改期间生产用电量、用水量、主要产品产量与整改前的对比情况等材料。停产整治决定自我局备案之日起解除。 我局将依法对你公司履行停产整治措施的情况实施后督察,并依法作出处理或处罚。 如你公司对本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楚雄市人民政府或者楚雄州环境保护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楚雄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楚雄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31日
责令停产整治:处罚金额:0.0000万元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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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14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11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10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楚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