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徐淑玲猪肉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淑玲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6MACCE70H42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德化县龙浔镇丁墘路167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德市监处罚〔2026〕58号
当事人销售的猪肉无法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构成了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的猪肉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拟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妥否,请批示?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40元;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10000.00元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15
2
德市监处罚〔2025〕80号
当事人2025年9月多次从颜尚针(已被公安机关查处)处购进未经检验检疫的生猪肉,共向颜尚针支付生猪肉货款金额24705元,购进后销售给过往的顾客,销售过程中违法所得18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和《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00元。
-元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德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